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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验证者与MEV隔离

2024-09-30 14:50:14 32

简要概述:本文围绕在以太坊中提议权利分配的讨论,提供了当前话语的简要(带有个人观点)概述,并在最后提出了一些未解的问题。防止由MEV驱动的中心化,破坏以太坊核心属性的目标,促使提出了多种改变网络中区块构建和提议方式的方案。这些方案,如ePBS、MCP或执行票,将取代我们今天基于MEV-Boost的市场(尽管MEV-Boost软件可能仍会发挥作用)。


所有这些设计都有两个共同目标:首先,我们希望避免对验证者产生战略性行为的任何激励。技能奖励和共同定位带来的好处对网络产生了中心化压力,这是我们希望避免的。其次,我们希望保持构建者市场的“良好”。构建者市场是指围绕服务这些方案所需的额外角色而出现的市场。“良好”意味着在去中心化、效率和协议收入之间进行权衡。


在对这一解决方案空间的初步探索中,~共识立场是我们希望验证者之间有较大程度的去中心化,即使这意味着构建者市场相对“糟糕”(例如,最终游戏后2)。然而,何时划定界限,以便为了更好的构建者市场而愿意在验证者之间牺牲去中心化,这一直不清楚。本文并不试图在此表明立场,而是旨在使权衡的格局变得可及。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几乎没有论点可以被视为无懈可击且完全可预测,因此本文应被视为对已有工作的解读,但无疑是会发生变化的。


由于多重并发提议者(MCP)设计系列,尤其是BRAID 3是其中最重要的设计努力,仍然相对较新,必须先详细说明,因此文章更深入地讨论了单一提议者设计,并在最后简要讨论了MCP。


注意:“验证者”一词用于强调验证区块和参与点对点层的相对简单共识角色,而与区块生产和提议的更复杂角色形成对比,后者在技术上当前分配给同一参与者。验证者和验证者可以大致视为可互换的。


我们所知道的工具


验证者在被选为共识领导者时,从战略行为中受益最多,这时他们需要向给定时隙的其他验证者提议区块。因此,我们提出的保护验证者的设计大多集中在提议者角色上。每种设计都结合了以下三种技术:


将责任移交给一种称为“执行提议者”(eprop)的非验证者角色:虽然确定区块中包含哪些交易等任务可以轻松转移给eprop,但像聚合证明等任务必须留给选定的验证者(现在称为“信标提议者”或“bprop”)。发布包含列表并促进未来执行提议者的选择也是我们通常留给bprop的职责。这是验证者-提议者-分离(APS)设计3的定义特征,包括基于时隙的ePBS、执行票和执行拍卖。


如果要追求严谨,可以指出基于区块的ePBS是一个例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非验证者角色技术上并不是提议者,因为验证者集合并不期望从他们的公钥获得签名。


通过使用委员会限制(e/b)提议者的权力:例如,如果我们期望bprop聚合eprop权利的出价,我们可以使用一个验证者委员会,让每个验证者提供他们的出价视图,迫使bprop至少考虑其中一些视图。类似地,像FOCIL这样的包含列表设计利用了一个验证者委员会来限制eprop排除交易的能力。Mike和Barnabe的“Mechanstein2”是这一技术的另一个很好的例子。


通过提前和/或私下进行操作,减少bprop的战略行为激励:这里的主要例子是,当bprop被期望促进eprop权利的分配时,最常见的是提供来自构建者市场的信息视图,构建者基于此进行投资决策,例如拍卖出价。在一个极端情况下,成为eprop在12秒后的价值可能非常不稳定,因为它对新信息的到达非常敏感,比如Binance ETH价格的变化1。另一方面,成为一年前的eprop的价值在接下来的12秒内不太可能发生变化,即使市场波动剧烈。因此,要求bprop在更早的时间选择eprop可以减少bprop进行延迟游戏的激励。这也为投资决策在多个时隙中被纳入留出了时间,使得bprop的审查行为不那么有利可图2。模糊出价还剥夺了bprop可以利用的信息,防止其干预eprop权利的分配。


执行票和执行拍卖(其中基于时隙的ePBS是一个特例)都进一步提前了事务(Barnabe的《提议者与构建者的更多图像 3》对此进行了很好的介绍),而Anders描述了一种目标为拍卖隐私的拍卖协议2。


每种设计都有其局限性:


尽管引入了执行提议者(eprop),bprop仍然受到MEV激励:我们留给bprop的一些任务仍然受MEV激励的影响。对于处理包含列表而言,这种情况可能取决于我们使用的方案,而在分配eprop权利时则肯定如此。如果我们将这些任务分配给当前的eprop,我们就有可能创建一个反馈循环,使当前的eprop由于延迟优势(如果没有其他机制提供的优势)而在获得未来eprop的权利方面占据优势。例如,在极端不现实的情况下,区块n的eprop可能被期望运行一次拍卖,以分配n+1的eprop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现任的eprop始终可以整合最多的信息,如ETH价格的变化和(如果未加密)其他参与者的出价。


这种反馈循环可能不会对我们的主要目标产生太大影响,但有可能影响构建者市场——例如,当投资决策未提前做出时,提议权的价值随时间迅速变化。这种影响的大小尚未很好地理解,可能也并不显著。


委员会中有限的审查抵抗力:这部分讨论必须分开来讨论两种方法。最成熟的研究方向旨在使用委员会约束提议者。FOCIL的设计就是为了增强当前以太坊协议的这一目的。这些委员会仅限制某些审查,因此仅消除一些战略行为的机会。委员会被用来建立最低出价或包含列表,然而,由于这些设计允许提议者在委员会发布包含数据后包括数据(交易/出价),协议无法确定是否排除了晚到的出价或交易。这一局限性主要源于寻求对现有协议进行最小更改的设计方法,保留提议者角色在中心位置,并不是委员会的根本局限性。实际上,使用FOCIL可能会大大减少特殊提议者角色的影响,尽管这并不是预期的用途,因为支持者倾向于给予提议者“最后的选择”,以最小化对当前市场的扰动。


另一方面,我们有较少成熟的多重并发提议者(MCP)方向,该方向对共识协议进行了根本重设计,使提议者角色完全分布到委员会中(每个委员会成员现在被称为“提议者”),而不明确优待单一参与者。虽然MCP有希望显著增强委员会约束方法提供的保证,但以这种方式使用委员会的变化可能构成根本变化,并且仍然有许多细节未明确。因此,不能假设周围行为保持不变,需要对时机激励、垃圾邮件激励、网络吞吐量等进行相当多的额外分析。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此篇比较BRAID和FOCIL的帖子2、此项分析1、此小组讨论1和帖子末尾的相关部分。


由于提前拍卖而导致的“糟糕”eprop市场结构和二级市场:所有提出的eprop权利分配机制都需要参与者和验证者集合之间进行某种消息交换,例如进行拍卖出价或购买执行票。将此消息截止时间提前到相关时隙之前,面临着二级市场出现的风险。


如果在链上发生这种情况,eprop或bprop必须处理它。两者都违背了提前运行此市场的初衷。前者有反馈循环问题,后者则产生bprop的MEV激励。


如果在链下发生这种情况(例如,提议权与特定公钥相关联),我们可能会满足主要目标,尽管关于如何实施以及对构建者市场的影响仍存在开放问题。顺便提一下,这种情况描述了验证者在获得权利之前(质押)提前做出投资决策的现状,而MEV-Boost则是一个新兴的链下二级市场。


这也削弱了我们保持构建者市场“良好”的次要目标,因为对出售物品的信息较少,从而降低了收入并增加了构建者市场的中心化。支持中心化的论点是,拍卖提前进行时,构建者之间的差异空间减少,因为每个区块大致相同,使得评估层次不变。大致上,这一点在多次讨论中被提及,例如这篇论文3 和这篇较早的帖子1。然而,这篇论文4提供了最有趣的讨论,指出即使在存在二级市场的情况下,我们仍然会看到集中度的增加。


此外,人们可以指出非商品化的构建者特征(如价格预测和风险承受能力)变得愈加重要,以支持由于提前出价而导致的中心化论点。


这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考虑到这些权衡,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大致的建议。首先,使用委员会约束提议者似乎没有深层次的权衡(或许存在广泛的时机激励和复杂性,但这些似乎不如其他提到的动态重要),同时提供了审查抵抗力,并减少了eprop反馈循环或bprop MEV的影响,这取决于我们选择哪个角色来运行分配机制。因此,我们应在任何方案中使用类似FOCIL的设计。未来,我们希望能发现MCP方向带来的更具吸引力的基于委员会的设计,以替代FOCIL。


引入eprop角色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有几个原因。除了大多数提案涉及eprop角色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当前协议没有明确引入该角色,而是让其在协议外部市场(MEV-Boost)中自发产生,这表明即使协议设计没有意图,激励也会导致一个专业角色的出现。这使我们面临三个重要选择来创建这一eprop角色:谁来分配eprop权利(eprop或bprop)、参与者何时必须做出“投资决策”(出价、质押、购买票据等)以及如何选择eprop。


在考虑谁和何时决策时,我们得出了以下图示。

24.png

左侧指示的第一个选项展示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尽可能将更多的角色留给 eprop。剩下的选择则是关于时机,尤其是相对于分配插槽的投资决策时机。调整时机将使我们能够应对对构建者市场结构产生负面影响的两种力量。提前运行会带来前述对构建者市场的负面影响(如集中化和收入损失),而延迟较少则有可能为现有者创造正反馈循环,尽管不清楚这种优势的程度会有多大。基于我们上面列出的因素,这种重型 eprop 设计空间在隔离 bprop 方面表现最佳。当然,也可能还有其他相关的相互作用我们尚未探讨。


另一种选择是将 eprop 权利的分配留给 bprop。在这种情况下,bprop 将承担确定拍卖中最高出价或包含执行票据购买消息等角色。在这样的世界中,调整时机使我们能够在牺牲 bprop “策略自由”(即见证者去中心化)与构建者市场集中化之间进行选择。


区块拍卖与插槽拍卖


ePBS 1 中的区块与插槽拍卖讨论可以看作是关于在无延迟(区块拍卖)与小延迟(插槽拍卖)下运行分配机制的讨论。链接的文章提供了相对全面的概述,但我们希望补充两个关于这个“相变”的观点。


在区块拍卖中,区块由打包者构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否会被选中来构建区块。这会使交易的提交变得更加复杂,因为用户或某些中介需要考虑将交易发送到哪里(尽管有多个服务可以处理此问题),但也防止了垄断定价,因为打包者彼此竞争。一旦区块由唯一的区块生产者(即 eprop)构建,他们就可以进行垄断定价,并且不太可能避免对最终用户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如三明治攻击和抢先交易)。这一点最初在此处提到过1。


即使是很小的延迟,也会要求打包者开始进行区块价值的预测并承担风险。这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打包者有利,这些打包者通常也是做市商,并将其交易和区块构建活动结合起来。在一个区块由那些将自己置于最佳交易位置的实体构建的市场中,这显然比由不积极交易的参与者进行区块生产的市场更加不公平。


如何分配权利


上面的图表仅展示了不同预测效果的方向性,但这些效果的程度自然取决于分配机制的类型。对此,仍然没有定论,但有一些相关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区分各种可能的设计方案:


在这篇文章中,@Christoph(Flashbots)认为,提议权供应弹性更大的分配机制可以促进更多样化的市场。这解释了为什么像这种假设固定数量提议权的模型 3 预测会出现单一提议权所有者,而以太坊 PoS 系统则支持多样化的参与者。


Mike、Tim 和 Pranav 在这篇文章 1 中指出,不同的拍卖形式(如全额支付与赢家支付)让我们可以在构建者市场的不同属性之间进行权衡,如收入和市场集中度,并被视为 Christoph 文章的前身。


这篇论文 4 通过形式化论证表明,任何不给最高出价者提议权的机制,至少必须放“Sybil-proof”和“激励相容性”中的一项。可以将此结果与上文相似地解读:如果你想脱离赢家通吃的拍卖形式,必须放弃一些(可能是理想的)特性。


我们的结论是,如果希望构建者市场的集中度尽可能低,可以通过尽可能广泛地分配提议权来实现,但这将以效率和收入为代价。设计一个有利于市场去中心化的分配机制,或许能减缓要求提前进行投资决策带来的成本。


多块MEV


广义上,我们主张避免市场集中,采用委员会来减少任何个体行为者破坏区块空间市场中立性的能力(例如,通过审查或抢先交易竞争性交易)。更具体的担忧是,如果一个行为者知道他们在连续区块上拥有提议权,他们将能够并激励采取额外行动,从而对市场运营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如果一个构建者知道他们将以高概率生成两个连续的区块,他们可能会在第一个区块中审查某些交易,因为他们知道可以在下一个区块中以更有利可图的方式执行这些交易(详细信息见此处 1)。


我们想要避免这种动态的原因有两个:


规模收益(拥有更多区块)作为一种集中力量在市场中,削弱市场中立性。

多区块 MEV 的提取对市场参与者产生负面影响(延迟、滑点等)。


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减少一个行为者被分配连续两个时隙的机会。我们可以将这一点纳入之前提到的目标,即针对低市场集中度,以及在初始分配后通过二级市场防止集中(这很困难)。


实施“单时隙单领导者选举”——即消除在时隙 n 上对于谁将在时隙 n+1 产生区块的确定性。尽我们所知,我们尚不清楚如何在一般情况下实现这一点,尽管 Mechanstein 2 提案可以被视为一种大致实现此目标的方法。虽然 MEV-Boost 市场不提供以捆绑方式出售时隙的能力,但时隙是按周期分配的,即每次 32 个时隙,这意味着像 Coinbase 这样的巨大参与者目前能够定期出售或利用构建多个连续时隙的权利,但他们选择不这样做(感谢!)。


减少持有提议权者的行动空间。这相当于上述提到的基于委员会的方法。包含列表限制了构建者可以执行的审查量。Mechanstein 提案是这一思想的更复杂实例,正如我们在下面详细说明的,MCP 方向试图将此方法推向其逻辑结论。


一个相关的方向是简单地降低某些不当行为的激励。特别是,施加未能生成区块的处罚减少了将区块留空以规避包含列表的激励。


第 1 和第 3 点已在上述讨论中提及,而实施第 2 点将基本上不会改变其他讨论。


那么MCP呢?


如前所述,多重并发提议者(MCP)可以被视为一种设计特性,它将委员会的使用推向极限。与委员会限制单个行为者(如包含列表设计所尝试的那样)不同,MCP 将有一个行为者委员会“平等”地构建一个区块,或至少同时采取行动。最主要的 MCP 设计是 BRAID 3,目前仍处于确定共识细节的阶段,尚未提出具体的排序方案。


在某种意义上,MCP 完全符合上述讨论。MCP 要求能够为每个区块选举多个提议者,但并未规定构建者的投资决策何时做出或如何分配提议权。在此模型中,eprops 和 bprops 之间的分离也不一定是理所当然的。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在一个时隙内将提议分散到多个行为者可以充分减少 MEV 的激励,因此将验证者分配给此任务不会导致二级市场的形成。


如前文所讨论的,利用委员会减少了 MEV 激励的影响,除了完全共谋,因此要求构建者在接近时隙时做出投资决策的后果可能会降低,我们不必承受我们认为在提前做出投资决策时所带来的“市场不良”。与限制提议者的委员会解决方案相比,MCP 的一个额外好处是提高了活跃性保证,因为没有单个提议者能够导致漏掉时隙。


不过,MCP/BRAID 是一种基本且目前未详细说明的变化,存在许多未知因素需要解决。例如,作为最后一个提议者可能会带来一些信息优势,这可能会产生新的时机博弈激励,并且(故意)在并发提议者之间的不同步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如重复交易被纳入时隙。这些观点在最近的一个小组讨论中有更详细的讨论。


总结


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概述权衡空间,可以总结如下:


何时:要求构建者提前做出决策似乎可以减少 bprops 或 eprops 的结果性 MEV,然而当前研究表明,这样做会减少协议收入并导致构建者市场集中。从“区块拍卖”没有延迟到稍微提前进行操作,可能会经历一个相变。


谁:我们可以将促进提议权分配市场的角色留给 eprop 或 bprop。如果我们选择 bprop,我们(希望)避免现任 eprops 以牺牲验证者去中心化的方式自我获益的反馈循环。如果我们选择依赖 eprops,我们保护 bprops,但可能会削弱构建者市场。


如何:似乎彩票系统更有利于去中心化,但会导致失去诸如效率和高收入等期望属性。


什么:提议者受到的限制越多,提议权的价值就越低,提议者对系统的影响也越小。对提议者的限制越大,要求提前做出投资决策的好处就越小。一般而言,涉及委员会是有意义的,但任何具体设计当然都有其细微差别。


主观结论


有人可能会认为今天的系统时机是最优的。根据上述论点,当构建者市场像今天这样按需运行时,其效率和去中心化程度最高,而提议者时机博弈的影响似乎并不太严重(至少目前还没有?)。尽管如此,当前市场似乎相当集中,因此我们应该挑战这些论点,以检验结论是否确实合理,并探索其他形式的变革。

MCP 似乎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方向,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我们对 MCP 中的 eprop 角色感到最兴奋。同时,我们显然需要 FOCIL。


我们迄今为止所有工作的一个广泛结论是,你可以通过使每个人同质化和商品化(可能还会因风险厌恶而增加边际收益递减)来实现去中心化市场,或者你可以拥有一个异质市场,并确保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不同维度是使竞争者的层级依赖于始终变化的环境部分。我们认为我们属于后者。


开放式问题


当然,还有许多未解的问题,也许最好的问题我并不知道。不过,这里有几个我认为重要的问题:


价格/系统性风险如何影响需要大量资本分配的系统(如执行票据)的市场集中度?


我们观察当前市场,看到多个构建者同时构建一个区块,并由此推测,最有利可图的区块往往由一体化方以非中立的方式构建。然而,这可能并不适用于(类似 MEV-Geth 的)由单一实体构建区块的机制。可以推测,这个构建者必须平衡拍卖收入和自身的交易利润,因为将市场倾斜向他们有利可能导致其他竞标者在预期不利选择的情况下降低出价。


“eprop 反馈循环”问题目前尚未得到很好的理解。对于一些具体设计,我们能否确认这是否是一个合理的担忧?


这一思考线索主要源于对时机博弈激励的担忧,这些激励导致漏掉时隙,并促使验证者共同定位。我们可能通过施加漏掉时隙的处罚来解决漏掉时隙的激励,因此我们留下的是共同定位的激励。


我们能否对这些激励的大小作出一些说明?

我们主要集中在减少共同定位的激励上,但显然是否可以明确激励地理分布

最近的研究,如 PoLoc 1 和 VerLoc 1,在拜占庭环境中确立节点位置方面取得了进展。我们能否利用这项技术(也许还增加隐私保障)主动奖励位于理想地理位置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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